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第十一条要求,现对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#4机组废气排放口、#5机组废气排放口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项目名称: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#4机组废气排放口、#5机组废气排放口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报告
建设单位: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
验收情况:经现场查看,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#4机组废气排放口、#5机组废气排放口的CEMS运行状态正常平稳,提供的资料、记录和报告齐全,站房建设和在线监控设备满足要求。根据比对监测报告,各项有效数据一致性均符合验收要求,比对结果全部合格。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#4机组废气排放口、#5机组废气排放口的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通过验收。
公示期限:2025年9月01日至2025年9月26日(20个工作日)
现对验收报告进行主动公示,公示内容见链接: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QU9B0bOjMEoa_e7dZXSM1w?pwd=e9kk
提取码: e9kk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黄工,联系电话020-82517030,邮箱592564689@qq.com